项目概况
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及附属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XMZ-ZB2025-002
项目名称: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及附属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9,007.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附属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08,574.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8,574.6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附属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8,574.6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432.6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432.6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安装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432.6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附属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附属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合同包2(汉滨区流水区域医疗分中心630千伏安专用变压器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C/p%3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须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3%80%82%3C/p%3E%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流水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育才路1号
联系方式:13891556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联系方式:15771653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正娟
电话:15771653870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