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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精密仪器实验室续建(2024年度)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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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ZG-20248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海洋大学精密仪器实验室续建(2024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需修改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10页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非中小企业: 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的100%给中标人。若中标人不提供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2)中小企业: 1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货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款5%的预付款担保函,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0%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2期: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货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作为报账凭证,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70%给中标供应商。 若中标供应商不提供供货货物结算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

1.1境内供货的货物: 1.1.1付款办法 (1)非中小企业: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的100%给中标人。若中标人不提供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2)中小企业: 1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货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货款5%的预付款担保函,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0%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2期: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货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作为报账凭证,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70%给中标供应商。 若中标供应商不提供供货货物结算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1.2境外免税进口设备: 本条款涉及到的汇率,均指当日平均汇率。 1.2.1付款方式约定: (1)在合同的供货期内的,支付方式为:“人民币全包价”,即合同约定为人民币合同,进口货款、代理手续费、国内清关费用等所有支出全包人民币价格,以人民币中标价签订采购合同、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支付。 (2)超出合同供货期的,支付方式为:以开标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合同人民币金额换算为美元金额后,按结算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结算,以人民币支付,但结算总金额限于合同人民币总金额内。 1.2.2具体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委托进口代理公司配合中标人办理免税进口相关事宜,中标人须先行垫付货款办理货物进口。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进口代理公司出具的境外免税进口货物结算请款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具体如下: (1)在合同的供货期内的,通过进口代理公司支付结算请款额的100%。 (2)超出合同供货期的,以开标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合同人民币金额换算为美元金额后,按结算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行结算,通过进口代理公司以人民币支付结算金额(支付的结算总金额限于合同人民币总金额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59页合同文本

一、合同货物、合同金额

1.1境内供货的货物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厂家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1

2

3

4

合计金额(人民币):

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见附件。

1.2合同金额

境内供货的货物总金额为:(¥),该总金额包括货物设计、制造、仓储、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及安装辅料、装卸、调试、培训、随机附件、标配工具、货物正常使用所需的配件、质保期服务、一切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更正为:

一、合同货物、合同金额

1.1 境内供货的货物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合计金额(人民币):

注: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见附件1。

1.2 境外免税进口的货物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合计金额(人民币):

注:设备价格为CIP湛江免税价,含进口代理费用。

注: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见附件2。

1.3合同金额

1.3.1境内供货的货物总金额为:(¥),该总金额包括货物设计、制造、仓储、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及安装辅料、装卸、调试、培训、随机附件、标配工具、货物正常使用所需的配件、质保期服务、一切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1.3.2境外免税进口的货物总金额为:(CIP湛江免税价)(¥)。该金额已包括:

1)合同内所有货物及配件费。

2)机场码头费;

3)安装调试费、质保期服务及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4)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设计费等);

5)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6)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7)对于特殊货物,需要特殊处理的费用。

8)外贸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外贸代理公司的代理费用、清关费用、银行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费用、商检费用、申办机电批文费用、机场码头费等)。甲方享受海关科教用品免税政策,由甲方委托进口代理公司办理免税进口相关事宜。

9)如国家政策原因影响导致不能办理免税或免税外加征关税所产生的税金,或因乙方原因自愿放弃办理免税所产生的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公开招标文件第61

6.1付款办法:

(1)非中小企业:

1期: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的100%给乙方,若乙方不提供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中小企业: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合同货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同货款5%的预付款担保函给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货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作为报账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70%给乙方。

若乙方不提供供货货物结算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更正为:

6.1境内供货的货物:

6.1.1付款办法

(1)非中小企业:

1期: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的100%给乙方,若乙方不提供货物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中小企业: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合同货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同货款5%的预付款担保函给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货款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合同货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作为报账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70%给乙方。

若乙方不提供供货货物结算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2境外免税进口设备:

本条款涉及到的汇率,均指当日平均汇率。

6.2.1付款方式约定:

(1)在合同的供货期内的,支付方式为:“人民币全包价”,即合同约定为人民币合同,进口货款、代理手续费、国内清关费用等所有支出全包人民币价格,以人民币中标价签订采购合同、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支付。

(2)超出合同供货期的,支付方式为:以开标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合同人民币金额换算为美元金额后,按结算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结算,以人民币支付,但结算总金额限于合同人民币总金额内。

6.2.2具体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委托进口代理公司配合乙方办理免税进口相关事宜,乙方须先行垫付货款办理货物进口。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进口代理公司出具的境外免税进口货物结算请款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具体如下:

(1)在合同的供货期内的,通过进口代理公司支付结算请款额的100%。

(2)超出合同供货期的,以开标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合同人民币金额换算为美元金额后,按结算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行结算,通过进口代理公司以人民币支付结算金额(支付的结算总金额限于合同人民币总金额内)。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联系方式:0759-239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37639369、87371812、8737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7385151、37639369、87371812、87372296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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