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浦北县寨圩工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7081001 | ||||
招标人 | 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浦北县金浦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 1-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 1971.94 平方米,地上 2层;1-2#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971.94 平方米,地上2层;2#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417.66平方米,地上 2 层;门卫室以及室外总平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4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5 月 1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5 月 20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智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智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1887575.88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蒙国定(注册编号:桂245131443205; 身份证号:4522**********51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良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5114;身份证号:4501**********007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1、广西浦北县桂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房、规格主厂房 2、浦北县金浦中学二期项目(1#教学楼、2#教学楼、1#学生宿舍楼)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1910947.82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登成(注册编号:桂245121227088;身份证号:4507**********0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12162 ;身份证号:4507**********33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1、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项目-二标段标准厂房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拓宏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1927300.16元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凤月(注册编号:桂245131651671; 身份证号:4501**********666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钟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5942 ;身份证号:4509**********32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业绩: 1、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1#教学楼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广西钦州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http://ggzy.jgswj.gxzf.gov.cn/pb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8215906、0777-821903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