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博物馆位于盘锦中心城区兴隆台区,由兴隆台烽火台和盘锦市博物馆办公楼两部分组成,其中烽火台占地面积500平方米,烽火台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烽火台主体五层,陈列面积近400平方米。办公楼展馆陈列面积近150平方米。博物馆于1996年对外开放,主要展示盘锦历史。2017年改陈布展盘锦明代历史文物陈列展。2020年增加展示盘锦历史地图图片展。入账馆藏文物433件套,其中二级文物19件套,三级文物42件套。
为满足盘锦市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利用需求,提升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能力,通过精细化数据获取技术,采集盘锦市博物馆珍贵文物的原始数字化信息,运用三维建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加工形成文物三维模型及其他可视化数字资源;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编程、数据库等现代先进技术,开发文物数字资源展示利用,展示管理本馆文物数字化资源信息,为文物保护修复、数字化展览展示等奠定数据基础和平台支撑;实现馆藏文物从采集、加工、存储管理到数字化利用的全周期管理。
1.馆藏文物数字资源采集加工服务:通过三维激光扫描、高清图像拍摄等技术,完成馆内珍贵文物的抢救性采集工作,包括59套共计65件珍贵文物三维数据采集、1套共计4件珍贵文物二维图像采集,为博物馆文物修复、研究、宣教展示提供基础数据;
2.博物馆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采购博物馆文物藏品管理平台1套,规范文物管理标准化、提升文物藏品管理,数字资源管理效率、促进文物数字资源安全利用、加强博物馆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全面实现珍贵文物的采集、加工、存储与展示利用;
3.文物数字资源展示利用:开发拼接式互动展示系统1套,以文物数字资源采集数据为基础,结合博物馆展厅现状,综合利用互动触摸技术,实现采集成果的信息化展示,并整合当地特色文化、历史文化元素,进一步提升博物馆的宣教能力。
4.数据安全保障设施:为了保证本项目文物数字资源采集数据安全性,满足数据备份、防灾、安全防护以及以后扩容的需求,为馆内采购可靠、安全的数字化硬件设备,包括数据存储设备、机柜等,为文物信息化管理工作提供数据保障和支撑。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文物三维扫描数字资源采集加工服务 | 件 | 65 | 文物三维采集指标 1.中、小型可移动文物(1-30cm)3D精度:±0.03mm; 2.大、中型可移动文物(40cm以上)3D精度:±0.1mm; 3.3D分辨率≥0.1 mm; 纹理采集指标 1.单件文物拍摄角度(俯视45度、平视0度、仰视45度),每个角度≥24张照片; 2.单件文物采集图像数量≥72张; 3.采集单张影像像素≥5000万; 4.采集图像分辨率:≥300dpi; 5.最终纹理拍摄采集完整率≥95%; 6.图像格式:RAW+JPEG; 7.色彩校准:ColorChecker Digital SG,并提校准参考; 8.色彩均匀性(多张照片之间的色彩一致性)≥90%; 成果交付要求指标 1.所有成果按照文物编号+文物名称的方式命名; 2.存档数据模型面数≥100万(研究级); 3.存档数据模型面数≥30万(浏览级); 4.存档数据模型面数≥5万(展示级); 5.数据存储格式:点云xyz\Stl\Obj; 6.纹理分辨率:≥8192*8192;; 7.纹理文件大小:≥50M(TGA格式); 8.纹理贴图格式RAW、JPG; 9.提供模型DIFFUSE、NORMALS、OCCLUSION、Specularity贴图; 10.贴图边缘融合自然、无接缝,贴图精度≤0.5mm; 环境安全标准 1.保证文物安全,纹理拍照使用LED冷光源; 2.采集时不与文物直接接触,保证文物的安全性; 3.采集时不会在文物上粘贴任何介质或标志物; 4.拍摄采集设备与藏品保持在安全距离; 5.在采集过程中在博物馆方有专业资质人员的陪同下进行采集; 6.采集条件不低于陈列条件,温度、湿度、光照、粉尘等条件都在文物保护范围之内。 7.为保证采集环境的稳定性,采集场地环境须配备1台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1台无线光照紫外监测终端、1台无线甲醛监测终端、1台中继以及1套采集环境监测软件系统,信息安全等级需达到2级或以上,监测终端因放置于文物附近且使用锂电池供电,要求具有防爆能力。(中标供应商须在履约验收时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上三种环境监测终端的防爆合格证原件备查; 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监测软件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通知书》,要求级别为2级或以上原件备查) |
2 | 文物二维高清图像采集加工服务 | 件 | 4 | 图像要求指标: 1.色彩校准:ColorChecker Digital SG,并提校准参考; 2.原始数据采用RGB色彩模式,色彩深度24bit; 3.每件文物不少于10张高清图像; 4.单张高清图像的格式:RAW+JPEG; 5.单张图像像素:≥5500万(像素); 6.交付成品:像素为≥1亿(JPEG); 7.最终纹理拍摄采集完整率≥95%; 8.纹理的有效分辨率:≥8192*8192; 9.采集图像分辨率:≥300dpi。 环境要求: 1.拍摄光源显色性:CRI≥95; 2.光照色温:5500±500K; 3.采集环境满足文物拍照安全标准; 4.图像构图完整,色温准确颜色无。 5.采集对象文物固定放置,无偏离; 6.采集对象主题突出,图案清晰。 安全保障: 1.保证文物安全,纹理拍照使用LED冷光源; 2.采集过程保证肉眼对文物图像高清度直接可见; 3.采集时不与文物直接接触,保证文物的安全性; 4.采集时不会在文物上粘贴任何介质或标志物; 5.灯光及设备辐射严格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内; 6.在拍摄时在博物馆方有专业资质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拍摄采集; 7.拍摄人员、采集设备与藏品保持在安全距离; 8.拍摄条件不低于陈列条件,温度、湿度、光照、粉尘等条件都在文物保护范围之内。 9.为保证采集环境的稳定性,采集场地环境须配备1台无线温湿度监测终端、1台无线光照紫外监测终端、1台中继以及1套采集环境监测软件系统,信息安全等级需达到2级或以上,监测终端因放置于文物附近且使用锂电池供电,要求具有防爆能力。(中标供应商须在履约验收时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上三种环境监测终端的防爆合格证原件备查;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监测软件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通知书》,要求级别为2级或以上原件备查) |
3 | 藏品管理系统 | 套 | 1 | 1.对藏品征集、登记、入库、出借、保护、修复、注销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上传、分类、查询、管理; 2.可根据征集时间、文物类型以及文物名称进行详情搜索; 3.对文物相关的数字资源,包含二维图片、三维模型、已有的视频、音频及相关论文资料进行管理、上传/下载等功能; 4.对接馆内现有的文物普查系统中文物数据的导入(迁移); 5.明确库区的划分、功能定位、文物存放状况; 6.用户权限管理; 7. 系统信息安全等级需达到2级或以上。 (中标供应商须在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藏品管理系统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藏品展览、藏品管理、藏品征集、藏品修复、藏品盘点、统计分析等功能,要求加盖检测机构CMA标注原件备查;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藏品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通知书》,要求级别为2级或以上原件备查) |
4 | 拼接式互动展示设备 | 套 | 1 | 1.≥49寸1*6拼接 2.物理拼缝(双边框):≤3.5mm ; 3.单元尺寸:≥1073(H)*604(V)*100(D)mm; 4.单屏分辨率:≥1920×1080(FHD)(16:9) 5.色彩:≥8bit-16.7M; 6.对比度:≥4500:1; 7.亮度:≥500cd/㎡; 8.响应时间(灰阶):≤6ms, 9.显示色彩:≥1677万色; 10.可视角度:≥178度; 11.定制红外触摸框与拼接单元配套,含钢化玻璃;外框进行外部装饰,融入馆方展览元素; 12.高清音频设备:输出功率:R/L:≥1.4W+1.4W; 信噪比:R/L:≥85dB(A);总谐波失真加噪声(%):R/L:≤0.3%;灵敏度:R/L:600±50mV。 |
5 | 拼接式互动展示系统软件 | 套 | 1 | 1.支持动画播放、文物信息查看功能; 2.系统支持无人值守、无人操作动画播放模式; 3.支持观众对文物展示信息进行评分; 4.支持文字、高清图片、音频、3d模型、视频等形式交互功能; 5.支持移动端、终端大屏幕互动交互功能; 6.最多支持10位用户同时自由浏览操作功能; 7.支持三维模型、旋转、缩放、平移等互动操作功能; 8.参观者可用自己的手机扫描本系统自动生成的藏品二维码,分享该藏品的信息(文字、图片、视频)。 |
6 | 4T移动硬盘 | 块 | 2 | 容量:≥4TB |
7 | 数据储存设备 | 台 | 1 | 1.类型:2U机架式; 2.处理器:≥3206R 1.9G ; 3.内存:≥16GB; 4.硬盘:≥2*4T硬盘; 5.磁盘阵列:RAID5。 |
8 | 机柜 | 台 | 1 | 1.容积(u):≥42; 2.规格:600*1000*2055mm(±100mm); 3.材质:立柱≥2.0mm冷轧钢板,挡板≥2.0mm钢板。 |
9 | 防火墙 | 台 | 1 | 1.类型:1U机架式; 2.内存:≥2GB; 3.防火墙吞吐量:≥1.5Gbps; 4.迸发连接数:≥100万; 5.每秒新建连接数:≥20K; 6.端口:至少包含7GE+2Combo(GE/SFP)+2GE Bypass+2USB,1个硬盘扩展槽(支持500GB/1TB硬盘)。 |
10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1.交换容量:≥256Gbps; 2.包转发率:≥96Mpps; 3.固定端口:至少包含24*10/100/1000Base-T电口、4*10G BASE-X SFP+万兆光口; 4.链路聚合:至少包含支持GE/10GE端口聚合、支持动态聚合、支持跨设备聚合; 5.端口特性:至少包含支持IEEE802.3x 流量控制(全双工)、支持基于端口速率百分比的风暴抑制、支持基于PPS/BPS的风暴抑制。 |
序号 | 具体年代 | 文物类别 | 实际数量 | 具体尺寸 | 文物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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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采集文物清单 | |
1 | 战国 | 陶器 | 1 | 高:16.5厘米口径:11.8 厘米 腹径:14.5厘米 | 二级 | |
2 | 青铜时代 | 陶器 | 1 | 高:21.6 厘米 口径:13.3厘米 底径:9厘米 腹径:26.5厘米 | 三级 | |
3 | 青铜时代 | 陶器 | 1 | 高:21.6厘米 口径:10.2厘米 底径:8.5厘米 腹径:22.5厘米 | 三级 | |
4 | 早青铜(高台山) | 陶器 | 1 | 高:13.3 厘米口径:8.3 厘米 底径:6.3腹径:11.4厘米 | 三级 | |
5 | 早青铜时代 | 陶器 | 1 | 高:12.2 厘米 口径:11.2厘米腹径:10.4厘米 | 二级 | |
6 | 夏家店下层文化 | 陶器 | 1 | 高:9.9厘米 口径:8.1 厘米 腹径:8.3厘米 | 三级 | |
7 | 夏家店文化下层 | 陶器 | 1 | 高:10.5 厘米 口径:7.4厘米 腹径:7.9厘米 | 三级 | |
8 | 早青铜(夏家店文化下层) | 陶器 | 1 | 高:16.7厘米 口径:10.2厘米 腹径:12.7厘米 | 三级 | |
9 | 早青铜(夏家店文化下层) | 陶器 | 1 | 高:9.9厘米 口径:8.4 厘米 腹径:8.8厘米 | 三级 | |
10 | 青铜时代(高台山文化) | 陶器 | 1 | 高:10.3 厘米 口径:7.5厘米 底径:6.1厘米 腹径:11厘米 | 二级 | |
11 | 魏晋 | 陶器 | 1 | 高:10.1厘米 口径:11.2厘米底径:7.8厘米 腹径:13.5厘米 | 三级 | |
12 | 青铜时代 | 陶器 | 1 | 高:12.4 厘米 口径:8.1厘米 底径:6.4厘米 腹径:11.1厘米 | 三级 | |
13 | 魏晋 | 陶器 | 1 | 高:11.4 厘米 口径:10.9厘米底径:7.5厘米 腹径:15.1厘米 | 三级 | |
14 | 夏家店文化下层 | 陶器 | 1 | 高:23.3厘米 口径:13.7厘米底径:9.2厘米 腹径:21.2厘米 | 二级 | |
15 | | 陶器 | 1 | 高:15.7 厘米口径:7 厘米 底径:7.3厘米 腹径:13.7厘米 | 三级 | |
16 | 夏家店文化下层 | 陶器 | 1 | 高:15.2 厘米 口径:10.8厘米底径:7.4厘米 腹径:14.9厘米 | 三级 | |
17 | 明嘉靖(1507-1567年) | 武器 | 1 | 残长:49.5厘米 口径:7.5厘米 | 二级 | |
18 | 明嘉靖(1507-1567年) | 武器 | 1 | 残长:49厘米 口径:8.4厘米 | 二级 | |
19 | 明嘉靖(1507-1567年) | 武器 | 1 | 残长:49 厘米 口外经:8.5厘米 | 二级 | |
20 | 明弘治(1488-1505) | 武器 | 1 | 长:60 厘米 口外经:11.5厘米尾外径:5.6厘米 | 二级 | |
21 | | 武器 | 1 | 长:26厘米 口外径:10.3厘米 尾外径:9.2厘米 | 二级 | |
22 | 明宣德元年(1426年) | 武器 | 1 | 长:35.8厘米 口径:3 厘米 尾径:4.2厘米 | 二级 | |
23 | 魏晋 | 铜器 | 1 | 口径:11.2厘米 高;13.2厘米 底径:7 厘米 腹径:15厘米 | 三级 | |
24 | 魏晋 | 铜器 | 1 | 高:10.2 厘米 口径:11.8厘米腹径:15.2厘米 | 三级 | |
25 | | 铜器 | 1 | 直径:66厘米 缘厚:0.6厘米 | 三级 | |
26 | | 铜器 | 1 | 直径:8.4 厘米 缘厚:0.5厘米 | 三级 | |
27 | | 铜器 | 1 | 长7.2厘米宽7.2厘米通立:6 厘米 细高:4.5厘米 印面边长:35厘米 | 二级 | |
28 | 甲午战争时期 | 武器 | 1 | 通长:194.5厘米通宽10.6口径:3.8厘米 | 三级 | |
29 | 甲午战争时期 | 武器 | 1 | 通长:167 口径:6 通宽 10.2厘米 | 三级 | |
30 | 甲午战争时期 | 武器 | 1 | 通长;158.5厘米通宽8.2厘米 口径:5.5厘米 | 三级 | |
31 | 甲午战争时期 | 武器 | 1 | 残长:128.5厘米通宽11.5厘米口径:7.3厘米 | 三级 | |
32 | 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高:97厘米 口径:65厘米 | 三级 | |
33 | | 瓷器 | 1 | 高;26.6厘米口径:17.2厘米 底径:12.9厘米最大腹径:28厘米 | 二级 | |
34 | | 瓷器 | 1 | 高:7.3 厘米口径:20.8厘米 底径:8.3厘米 | 三级 | |
35 | | 瓷器 | 1 | 高:45.5厘米 口径:6.3 厘米 底径9.7厘米最大腹径18.2厘米 | 二级 | |
36 | | 武器 | 1 | 高:11.1 腹宽:15.5 底径:7.6厘米 | 三级 | |
37 | | 武器 | 1 | 高:10.4厘米 腹宽:14 厘米 底径:7.9厘米 | 三级 | |
38 | | 瓷器 | 1 | 高:27.5厘米 口径:5.1 厘米底径:8.2 厘米腹径:11.5厘米 | 三级 | |
39 | | 瓷器 | 1 | 高:18.5 厘米 口径:24.7厘米径:10.5厘米 腹径:26.5厘米 | 三级 | |
40 |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5.6厘米刃宽3.2厘米锤面宽2.5厘米 | 三级 | |
41 |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5.1厘米刃宽3.6厘米首宽2厘米 | 二级 | |
42 | | 石器、石刻、砖瓦 | 7 | 3.6×2.2;3.6×1.6;3×2;3.4×1.2;2.6×1.4;1.2×1.4;1.5×1 | 三级 | |
43 | | 陶器 | 1 | 长:6.48厘米 宽:5.0厘米厚:0.4厘米 | 二级 | |
44 | | 瓷器 | 1 | 高:18.1厘米口径:11.5厘米底径:8.3厘米腹径:16.2厘米 | 二级 | |
45 | | 瓷器 | 1 | 高:23.8厘米口径:20.6厘米底径:16.6厘米 | 二级 | |
46 | | 瓷器 | 1 | 通高:30.3厘米罐高:24.8厘米口径:20.4厘米底径:14.4厘米最大腹径:29.2厘米 | 三级 | |
47 | | 瓷器 | 1 | 高:22.8厘米口径;5.3厘米底径:9厘米腹径:17.7厘米 | 三级 | |
48 | | 瓷器 | 1 | 高:4.8厘米口径:16.9厘米底径:8.6厘米 | 三级 | |
49 | | 瓷器 | 1 | 高:6.7厘米口径:17.2厘米底径:7.3厘米 | 三级 | |
50 | | 瓷器 | 1 | 高:17.4厘米口径:5.3厘米底径:8.8厘米腹径;16.6厘米 | 二级 | |
51 | | 瓷器 | 1 | 高:14厘米口径:10.4厘米底径:8.8厘米 | 三级 | |
52 | | 瓷器 | 1 | 高:17.1厘米口径:4.6厘米底径:5.7厘米腹径:11.6厘米 | 三级 | |
53 | | 瓷器 | 1 | 高:15.1厘米口径:4.2厘米底径:4.6厘米腹径:12厘米 | 三级 | |
54 | 李朝(1392—1910年) | 瓷器 | 1 | 口径:22.5厘米高:48.5厘米底径:31.4厘米 | 三级 | |
55 |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口径 :11.3×10.9厘米底径:6.5厘米通高;5厘米 | 三级 | |
56 |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口径:10×7.5厘米高:3.6厘米底径:4.6厘米 | 三级 | |
57 |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口径:11.2×9.5厘米通高:4.9厘米 | 三级 | |
58 |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高:9.8厘米口径:36.7厘米底径;26.7厘米 | 三级 | |
59 | | 铁器、其他金属器 | 1 | 高:24.2厘米口径:39.9厘米 | 三级 | |
二维采集文物清单 | |
60 | 清光绪五年(1879年) | 古籍图书 | 4 | 长23.9厘米宽:15.2厘米通高;4.4厘米 | 三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