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淅发改审批[2026]18号文件批准,项目代码:2512-411326-04-01-432297,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淅川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淅川县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07
3、招标范围:该项目共涉及仓房镇、大石桥乡、九重镇、厚坡镇、马蹬镇、毛堂乡、盛湾镇、寺湾镇、香花镇等9个乡镇。主要建设20条道路,全长29.283公里,其中二级公路1.108公里,三级公路10.277公里,四级公路17.898公里。
4、工程建设内容:铣刨老路沥青、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道路基层、道路波形梁钢护栏、新建标志牌及路面标线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预算金额:19925041.39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公路行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9、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办法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采用核查随机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附件:定标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分平台)(/http://***/%EF%BC%89%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3%80%8A%E8%AF%9A%E4%BF%A1%E5%BA%93%E7%94%B3%E6%8A%A5%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F%BC%8C 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用承诺函替代保证金。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09:00分至2026年2月25日9:00分。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分平台)(/http://***/%EF%BC%89%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F%BC%8C%E5%8F%AF%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4.5、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C/p%3E%3Cp%3E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5.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分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
招 标 人:淅川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411326MB1L80558G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118033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中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街道车站南路与躬耕路交叉口花漾美郡8号楼1单元20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628486181
监督部门: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455A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7-69251985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 标 人:淅川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411326MB1L80558G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11803328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455A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7-69251985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发布人:南阳中育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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