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实验幼儿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A2026-AY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派遣安保人员 3350 元/人/月;消防监控值班人员 3900 元/人/月;(投标报价高于本条款的,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人员标准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5、采购需求:派遣安保人员7名和4名消防控制室人员,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全年(包含节假日)全天24小时负责校园安全保卫、治安、车库、视频监控中心(含消防监控值班室)、微型消防站等相关工作。完成学校交派的临时性任务。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小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件到期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延期证明,外地企业须在安阳市公安局已备案。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西南角),购买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
2、地点: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西南角(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
2、地点: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西南角(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实验幼儿园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0372-5972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西南角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666372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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