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高低压配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高低压配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27037
3.采购内容:报价人提供高低压配电运维、现场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其它在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服务。(具体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到场时限:接到维修通知后60分钟以内到场。
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8.交货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9.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10.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要求。
1.基本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技术要求:报价人须具有高低压配电运维人员相关的专业资质证书,如电工证、高压作业许可证等,具备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有良好的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质量保证。
3.信誉要求:
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6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四、报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0:00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报名通过后,再根据资格项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格式提供的相应资料。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五、报价时间、地点与报价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5年5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5年5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万元。
4.6凡响应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响应人的投标报价应予拒绝并按照废标处理。
4.7报价为含税价格,采购范围内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运输费、试验费、保险费及税金等内容)。
4.8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六、价格及支付
6.1 合同控制价格及合同价格
总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00元/年。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签约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6.2 合同支付
合同签订后,半年期满后甲方需支付合同总额的50%, 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半年技术服务费。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需要支付剩余的50%款项,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剩余的50% 技术服务费,以完成整个合同的付款。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双方协商后的其他支付方式。
七、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八、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与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双方责任:
3.3.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建议、事故隐患的消除意见及时作出回应,并积极与乙方配合尽快消除隐患,因甲方未积极配合而出现的异常及事故,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于甲方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的事故及出现的故障,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电力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发生违反《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如窃电、超容等违规违章用电行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托管服务期内,因甲方私自改变用电方式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与后果,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期内,甲方原因引起的电气设备损坏,材料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人工费。
3.3.2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为甲方用电量、电费、电力系统及相关数据等信息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项目外,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用电情况及时提醒并做必要的技术指导。
3.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对乙方托管设备进行托管服务。
4.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按未完成内容比例退还甲方托管费用。
5.由于乙方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的事故及出现的故障,责任由乙方承担。
6.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私自改变用电方式而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气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材料费及人工费用。
8.乙方工人如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3.3 双方责任
1.合同签订,即代表服务开始,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责任。对于乙方对变配电设备开展的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提供方便,包括进出厂区、变配电站巡视巡检、抢险维修等工作。
2.如果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开展正常服务工作的,视为甲方主动放弃,合同继续有效。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电气操作人员不持证上岗、不履行技术协议的行为,向乙方投诉,投诉电话
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提出的不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规范工作的要求。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3033755766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定城社区先锋村污水处理厂
监督部门: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采购监督工作组
电话:0376-3969554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