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YS-2025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征收项目土地整理零星工程已由《南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第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和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关区征收项目土地整理零星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关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不接受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D级或未参评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EF%BC%8C%3C/u%3E%3Cu%3E%E4%B8%8B%E5%90%8C%3C/u%3E%3Cu%3E%EF%BC%89%3C/u%3E%3Cu%3E%E7%9A%84%E6%9C%89%E6%95%88%E6%8A%95%E6%A0%87%E4%BA%BA%E3%80%82%E5%87%A1%E5%B7%B2%E6%B3%A8%E5%86%8C%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6%8C%89%E7%85%A7%E6%8E%88%E4%BA%88%E7%9A%84%E6%93%8D%E4%BD%9C%E6%9D%83%E9%99%90%EF%BC%8C%E8%87%AA%3C/u%3E%3Cb%3E%3Cu%3E2025%3C/u%3E%3C/b%3E%3Cb%3E%3Cu%3E%E5%B9%B4%3C/u%3E%3C/b%3E%3Cb%3E%3Cu%3E10%3C/u%3E%3C/b%3E%3Cb%3E%3Cu%3E%E6%9C%88%3C/u%3E%3C/b%3E%3Cb%3E%3Cu%3E27%3C/u%3E%3C/b%3E%3Cb%3E%3Cu%3E%E6%97%A5%3C/u%3E%3C/b%3E%3Cb%3E%3Cu%3E9%3C/u%3E%3C/b%3E%3Cb%3E%3Cu%3E%E6%97%B600%E5%88%86%E8%87%B3%3C/u%3E%3C/b%3E%3Cb%3E%3Cu%3E2025%3C/u%3E%3C/b%3E%3Cb%3E%3Cu%3E%E5%B9%B4%3C/u%3E%3C/b%3E%3Cb%3E%3Cu%3E10%3C/u%3E%3C/b%3E%3Cb%3E%3Cu%3E%E6%9C%88%3C/u%3E%3C/b%3E%3Cb%3E%3Cu%3E31%E6%97%A5%3C/u%3E%3C/b%3E%3Cb%3E%3Cu%3E1%3C/u%3E%3C/b%3E%3Cb%3E%3Cu%3E6%3C/u%3E%3C/b%3E%3Cb%3E%3Cu%3E%E6%97%B600%E5%88%86%3C/u%3E%3C/b%3E%E7%99%BB%E5%BD%95%E9%95%BF%E6%98%A5%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5%85%B6%E4%BB%96%E9%80%94%E5%BE%84%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C%80%E6%A0%87%E6%97%B6%E4%B8%80%E5%BE%8B%E6%8C%89%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5%85%B7%E4%BD%93%E6%B3%A8%E5%86%8C%E5%8F%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6%B9%E6%B3%95%E8%AF%B7%E8%AE%BF%E9%97%AE%E9%95%BF%E6%98%A5%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4.2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0545623、0431-8054777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一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远程开标活动。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推荐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南关区惠民嘉苑底商 联系方式:张永旭 电 话:180886754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网易长春数字产业中心A3栋 联 系 人:姚丽清 联系电话:13844049918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来源: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姚丽清 复审:彭为新 终审:张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