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辽阳市普通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1984
项目名称:2025年辽阳市普通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8365
最高限价(元):1598365
采购需求:查看
1、本工程2025年辽阳市普通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工程内容涵盖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施工地点:辽阳市干线公路。
★4、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后以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人员、设备履约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满足要求的其他管理人员、主要机械及试验测量设备的详细资料,本项目班组需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及1名安全员,如成交供应商报送的人员或机械设备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成交供应商进场时,如果所提供的人员、设备低于采购阶段以及成交后合同谈判阶段所承诺的人员或机械设备最低标准,即被认为未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发包人将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
成交供应商应参照《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中具体规定,做好要本单位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管理工作,按项目管理要求真实、合规、准确、及时在“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录入本单位及人员身份、职称、执业资格、职务、人脸识别图像等信息。
履约监督管理方式为:被考核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每天通过监管平台手机终端,利用“人脸识别 + 电子围栏”进行现场履约电子打卡考勤1次,不得同时在不同的项目和单位进行履约考核。
项目成交后至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与响应文件承诺到位人员保持一致,不得在合同谈判阶段进行变更。
人员履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除给予通报和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还将依据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予以扣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19时30分至2025年05月27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文件报价提交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提交。 (4)备份文件在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可联系代理机构取回。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确保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7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419-37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803-81
邮箱地址:1454146141@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家乐
电话:024-837338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