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度水处理药剂(醋酸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度水处理药剂(醋酸钠)集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水处理药剂(醋酸钠)用于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下属盐南、亭湖、盐都、城东各污水处理厂(2026.01.01-2026.12.31)共12个月用量,共25%浓度液体醋酸钠约7260吨。药剂厂家定期配送至各污水处理厂,保证产品质量并满足生产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798.6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下属盐南、亭湖、盐都、城东各污水处理厂。
2.4供货期:1年,计划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批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每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010002000312001001 | 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度水处理药剂(醋酸钠)集中采购项目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液体醋酸钠质检报告原件扫描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符合招标要求的液体醋酸钠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3.1.4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2 | 详细 评审 | 报价排序标准 |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
|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 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gb-web/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open/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8088/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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