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1252202026401
二、合同名称:静安区教育局考试场所设备延保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6000260703122324-06367579
四、项目名称:静安区教育局考试场所设备延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丰路558号
联系方式:021-62882414
供应商(乙方):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宇翔(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226室
联系方式:173017892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静安区教育局考试场所设备延保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272674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本项目延保服务覆盖以下五大系统的全部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一)外语听说测试系统(二)标准化考场电子巡考集成系统(三)视频会议系统(四)考生身份认证系统(五)考场信号屏蔽系统服务要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静安区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以及区内31所已建设有标准化考场的学校,全方位覆盖全区各类标准化考场,实现考点服务无死角、无遗漏。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服务标准:供应商拟投报服务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现行的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
2726749.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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