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
预应力管桩战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6)-JTGSJCZX-WZCG-208
1. 招标条件
为满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建及新建工程项目(合肥市包河区)的管桩需求,根据物资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现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所在项目所需管桩实施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本次采购为战略协议采购,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推荐入围候选人(本次战略采购第一候选人作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义城车辆段项目部的管桩中标人),并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采购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有效期内,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合肥市包河区)需要采购管桩时,由用料单位在铁建云链平台向签订战略采购的投标人发出询价通知或邀请谈判函,用料单位根据最终确认的报价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项目业主单位及股份公司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的除外)。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39位、“全球250家最大承包商”排名第3位,“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11位。
集团本部设在上海市,下辖7家综合工程公司、7家专业工程公司,分布在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四川、上海、北京六省两市,并设有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东南、华南、中原等区域指挥部。
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拥有“五特五甲”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铁道行业设计甲(Ⅱ)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项(含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项(含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还拥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公路路基、桥梁、隧道、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援助成套项目A级实施企业资格和测绘乙级资质。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公司现有员工10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00余人,各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800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1000余人。拥有国内外先进的大型机械设备9500余台(套),年施工能力800亿元以上。
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义城车辆段及盖板施工总承包项目由安徽建工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项目位于合肥市南淝河路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北侧。段内涵盖试车线、联络线、出入段线等线路工程以及站场内部的运用库、综合楼、检修库等12座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6500m2, 总占地约17公顷。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共一个包件(GZ01)。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29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十四局设物〔2026〕73 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1.2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2.2不接受自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4.2.3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仅适用于铁路相关项目);
4.2.4不接受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发布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仅适用于铁路相关项目);
4.2.5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供应商为中国境内合法依法注册的生产商,能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6中标能力限制: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包件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招标组织单位审核确认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投标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线咨询铁建云链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6296-888。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汇款用途(例如:208+GZ0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不能合并汇款。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凭证截图须上传铁建云链平台,以便招标组织单位核对是否到账。缴费后未上传汇款单凭证,造成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及时进行投标报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单位进行公对公汇款,拒绝个人账户汇款,以个人账户汇出的费用概不退回。★
备注:标书费可提供财务收据,投标人如有需要的请在支付标书费的当月发送邮件(邮箱: 695543935@[链接])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办理,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金额即可;例如:上海钢材有限责任公司+001+GC01+1000元,若参与多个包件,可合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示的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据申请开具均在本年度完成,原则上不开具跨年度收据(若遇年末,请提前申请)。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登录铁建云链平台自行下载。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线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标书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将编制完成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连续页码彩色扫描保存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 “**公司(投标人全称)**包件投标文件”。每包件编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禁止以单页PDF格式上传。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竞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义城车辆段项目部
联系人: 汪工 联系方式: 18225865075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招标文件答疑及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6349060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11.附表
11.1包件划分一览表
11.2投标人资格条件
2026年09月30日
11.1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 物资 | 规格 | 包件号 | 计量 | 包件 | 省份 | 市 | 区、县 | 招标人 | 标书费 | 投标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保证金 | ||||||||
(元) | (万元) | ||||||||||
1 | PHC管桩 | PHC-400-AB-95-L | GZ01 | m | 10026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包河区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主体: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义城车辆段项目部) | 1000 | 3 |
PHC-600-AB-130 | m | 2946 | |||||||||
PHC-700-AB-130 | m | 118579 | |||||||||
桩尖 | PHC-400桩尖 | m | 557 | ||||||||
PHC-600桩尖 | m | 117 | |||||||||
PHC-700桩尖 | m | 4160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后续根据施工图纸以及供应商现场配合、材料质量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一个包件缴纳一份保证金。
11.2 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管桩及桩尖(GZ0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预应力管桩年产1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法定审批文件、生产线硬件佐证材料、投产/生产运行佐证或供货业绩佐证等相关产能证明资料);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2024年和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时间未满2年,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份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具备辨认条件,否则将被认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有效合格的PHC管桩(PHC-700-AB-130)质量检验报告(须具有CMA标识)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PHC管桩)在国内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须提供对应销项发票每份合同不少于一份)(注:投标人母公司全资直属专业销售子公司签订的供货业绩,视同投标人(生产商)有效供货业绩,但投标时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及集团产销分工说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链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2024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网址:[链接]) 和“信用中国”网站 (网址:[链接]) 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中(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特殊要求 ①桩的接头形式按照招标图纸要求(后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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