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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华天大厦主楼及裙楼、锅炉楼及行政楼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4164300元/年,租期:10年)(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次挂牌)

其他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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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华天大厦主楼及裙楼、锅炉楼及行政楼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4164300元/年,租期:10年)(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N0109FCZZ2617973-2
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7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内蒙古华天大厦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

主楼第1-14层/共14层(地上13层,地下1层)裙楼3层、

锅炉房1-2层/共2层、

行政楼1-2层/共2层

租赁面积约(㎡)18000.00㎡租赁期限10年
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年度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半年一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递增方式前5年租金租金不变,后5年租金上浮5%。
装修期限自交接房产后开始计算,装修期12个月承租押金2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地处城区主干道沿线,区位条件优越,对外交通出行便捷。

2、楼宇辨识度高,展示效果好,商业形象突出。

其他情况

如下内容为出租方提示,中心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该标的具体详情请咨询出租方。

1. 司法现状披露

标的华天大厦坐落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22号北郊公园内,建筑面积18000㎡,资产权属为包钢(集团)公司。

该楼宇前期因股权、租赁纠纷产生多起诉讼、仲裁案件,现有生效裁决要求原使用方腾退房屋,目前出租方已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暂未完成清场腾空。

本次招租采用“先挂牌竞价、后法院清场交付”模式,房屋实际交付时间受法院执行进度影响,交付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 楼宇配套设施现状披露

大厦原有供水、供电、暖通、消防配套设施均已损毁失效,无法直接投入经营使用,所有配套系统均需整体翻新重建。楼宇改造涉及供热、消防等专项行政审批及竣工验收流程,改造、审批周期无法提前确定。

3. 前置报名要求披露

参与竞价前,意向方须下载本项目配套《风险知悉及权责告知确认函》完整阅读,如企业参与(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个人参与(需签字按手印)后该文件随同受让申请材料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全部改造投资、各类经营及改造审批手续办理、司法交付相关风险等权责划分、责任承担细则,均以《风险知悉及权责告知确认函》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41643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6-05-20
评估机构内蒙古荣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 41643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7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自行留存照片、视频、音频等勘验资料,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归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租方已获得包钢集团授权,现场以实物交接为准,《房产信息清单》及照片仅供参考。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为闲置状态,租期为10年,前5年租金不变,后5年租金上浮5%。挂牌价为该项目首年的租金底价。

3、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及电话:徐东旭,13664733445。

4、标的房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公告期间请意向方自行了解与资产相关用途是否存在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风险,如资产交易成功后出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的情况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该标的存在占有方,尚未完成清场,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与出租方了解腾退日期。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年度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半年一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参与竞价前,须下载本项目配套《风险知悉及权责告知确认函》完整阅读,如企业参与(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个人参与(需签字按手印)该文件随同受让申请材料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时按照出租方要求时限将承租押金(租赁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出租方收到租赁保证金(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且房屋完成清场腾空,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与承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租赁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租赁保证金)。

6、对承租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标的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8、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产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产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成交后进行装修,装修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私自更改水、电、暖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属于承租方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墙面、地面等形成的不可拆卸的,但保持完好可以使用、具有价值的装修不得拆除,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租赁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0、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涉及原租户的,按原租赁合同执行);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标的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标的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4、全部改造投资、各类经营及改造审批手续办理、司法交付相关风险等权责划分、责任承担细则,均以《风险知悉及权责告知确认函》及后续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及电话:徐东旭,13664733445。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7 09:00:00 至 2026-09-30 17: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49290.00元,截止时间2026-09-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行为,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按公告约定向中心交纳交易价款,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4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09-17 09:00:00-2026-10-08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受让申请书.doc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

房产信息清单.png

风险知悉及权责告知确认函.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郭经理
咨询电话18586095953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艳经理 13664816111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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