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桥梁检测技术状况复核、隧道检测技术复核两项服务。为把控桥梁定期检测工作质量,计划抽检约13063延米桥梁,开展定期检测报告分析、外业复核及特殊检测桥梁报告编制等工作;同时为提升隧道检测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全省225座高速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定期检测报告开展复核。通过桥隧技术复核,核查检测单位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可靠。
2.2 采购范围:
第1标段:桥梁技术状况复核服务
桥梁定期检测报告分析
(1)根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对所提交的所有定检桥梁检测报告进行内业复核。
(2)桥梁特殊检测报告及桥梁病害分析。
(3)根据《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TG/T J21-01-2015)对所提交的所有20座特殊检测桥梁报告进行复核。
桥梁外业复核工作
对抽取的本年度检测3%桥梁外业数据进行现场采集并复核,外业抽检复核预计抽检约13063延米,本次外业抽检原则为覆盖全部分公司,覆盖全部重点路线,优先抽查技术状况较差的桥梁和特殊结构桥梁,所抽取桥梁尽量覆盖所有桥型。
桥梁维修对策分析
针对桥梁不同技术状况等级,分别对单幅3类桥梁提出维修加固对策及需求分析。具体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不足200座时,取病害较重的2类桥补足。
编写桥梁年度需求分析报告
通过对桥梁的分类病害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按照评定结果和各处治对策方案,编制桥梁养护维修计划、维修加固对策的年度需求分析报告。对所有桥梁通过桥梁养护决策分析系统进行需求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标段:隧道检测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
隧道定检报告规范性复核
对全省225座高速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定检报告进行规范性、准确性、数据一致性复核,编制内业复核咨询报告。
隧道技术状况准确性复核
根据隧道定检报告复核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抽取部分隧道进行现场技术状况外业复核,形成隧道检测复核报告。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第1标段为桥梁技术状况复核服务,第2标段为隧道检测技术复核服务。供应商对于本项目两个标段可以兼投,不得兼中。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50日历天内完成咨询报告编制工作,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标段号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2 |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
企业业绩 | 1 |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桥梁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 注:依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相关内容,桥梁检测项目包含桥梁检查、监测、技术状况评定等,下同。 |
2 |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隧道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隧道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 注:依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相关内容,隧道检测项目包含结构检查、技术状况评定等,下同。 | |
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桥梁隧道工程。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桥梁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2 |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桥梁隧道工程。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隧道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隧道第三方技术复核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
信誉要求 | 1、2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其他要求 | 1、2 | 无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02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检测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响应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链接])、《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7856047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4-8236433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石先生、韩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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