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关于
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46)整改完成
情况的公示
经严格核查验收,我局已完成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46)的整改并验收通过。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琼环督字〔2023〕3号)相关规定,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成效存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海南省林业局
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4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46):2024年底前完成全省红树林破坏问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清单,督促沿海市县2025年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对划入保护范围的红树林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护人员及其管护责任区范围,加强日常巡护。通过省公益林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年4—6月对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各单位管护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价。 |
整改牵头单位 | 海南省林业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郭云峰 联系电话:0898-65374429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2023年12月开展全省红树林破坏问题全面排查,形成《2024年全省红树林破坏问题台账》,经定期调度、专人指导,沿海市县均于2025年底前完成台账中问题整改。通过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关于推动红树林湿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的通知》,要求市县科学划定红树林管护网格,安排管护人员加强管护,通过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护信息平台完成区域内红树林管护落地上图,实现了网格化管护全覆盖,并定期通过省生态公益林管护信息平台对管护人员抽查通报。2026年6月完成上年度各管护单位自查并进行通报。 |
工作成效 | 通过推行红树林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模式,要求沿海12个市县全面配齐管护人员,将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在监管上,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抽查,利用卫无人机巡航与地面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红树林生长状况与风险隐患,筑牢红树林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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