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0002026000436001 | 项目名称 | 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43口井钻井压裂工程 |
| 标段(包)编号 | E5200002026000436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43口井钻井压裂工程(一标段) |
| 异议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 P3 页 2.3 项目总投资,标段总价应涵盖三部分:钻井工程、压裂工程、暂列金额,但 P203 页(1)工程报价汇总表只体现两部分:钻井工程、压裂工程,甲方提供工作量清单钻井工程汇总表里已包含暂列金额。因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我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工作量清单报价,最终钻井工程报价最高价将是钻井工程+暂列金额,此处需澄清。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招标文件控制总价包含三部分:即钻井、压裂、暂列金额。暂列金设置在钻井工程各个井组报价,所以最终报价汇总表钻井工程总报价最高价就是是钻井工程+暂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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