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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HXDLSJ-1标段国网产权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HBSJ-202511GL-127007001)招标公告

襄阳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4日
招标编号
HBSJ-202511GL-127007001
采购单位
湖北汉江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告要点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HXDLSJ-1标段国网产权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HBSJ-202511GL-127007001)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J-202511GL-1270070011.招标条件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国网产权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起于襄阳市枣阳市刘升镇油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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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HXDLSJ-1标段国网产权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HBSJ-202511GL-127007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1GL-127007001
1.招标条件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江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国网产权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建设规模: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襄阳段起于襄阳市枣阳市刘升镇油坊村襄阳与随州市界处,顺接同步建设的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随州段,经枣阳市鹿头镇、环城街道、七方镇、琚湾镇,襄州区张家集镇、黄龙镇,止于襄州区峪山镇杨家庄峪山互通立交,与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相接。全线设置刘升、吉岗(枢纽)、枣阳北、枣阳西、高庵(枢纽)、张家集、峪山(枢纽)等互通7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74.7公里。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其他:本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国网条数累计77条。其中,220KV线路迁改4条,110KV线路迁改11条,35KV线路迁改6条,10KV线路迁改38条,0.4KV低压线路迁改18条,累计线路里程约11.55km(工程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进场后实际发生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影响本项目全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及高速公路运营的国网产权电力线路的迁改设计,并出具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含停电补偿若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调查国网电力线路的迁改数量、规格、权属单位; (2)现场勘测,根据相关规范编制初步迁改方案(初步设计); (3)编制迁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清单和预算(含施工便道等附属施工设计),并获得产权方认可; (4)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对迁改施工期间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变更设计(含变更预算),提交设计资料,配合工程验收等; (5)与本项目电力迁改设计的其他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HXDLSJ-1标段计划工期:1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20合同估算价:550.00万元
  2.3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2)勘察设计服务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期为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3)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汉江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东津商务大楼B座8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李核;联系人:陈望强
电话:
0710-3695836
电话:
027-8386394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11月0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号

资质最低要求

HXDLSJ-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号

业绩最低要求

HXDLSJ-1

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HXDLSJ-1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备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

3、近5年担任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编号、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号

信誉最低要求

HXDLSJ-1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投标报价清单、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或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7

技术暗标(如采用)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页眉;

(2)技术建议书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8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9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2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备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

(3)近5年担任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条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编号、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有效的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5、主要人员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6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7、近5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14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4)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16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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