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HX-2025-026(CG)-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18800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 |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9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项目 | 根据财办资环〔2025〕4 号文件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科学开展项目设计、落地上图以及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科学绿化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加快推进长兴县区域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 2028年底前完成全部内容 | 提交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长兴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方案(总体设计和作业设计);完成系统落地上图与属性因子逻辑质检;完成施工检查验收报告。作业须符合设计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和程序均按照国家、区域、行业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并以项目管理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中标人应按相应要求组织实施。成果须通过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审核。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芳芳,王高强,孙青(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联合体) | 72.0 | 73.0 | 73.0 | 72.67 | 9.1 | 81.77 |
1 | 浙江恒鹏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48.0 | 37.0 | 39.0 | 41.33 | 9.95 | 51.28 |
1 | 杭州知森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6.0 | 34.0 | 39.0 | 39.67 | 10.0 | 49.67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长兴县林业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02707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0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云峰大厦4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易志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286263
质疑联系人:吴龙飞
质疑联系方式:151672029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