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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市京沈线蒙古营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采购采购公告

朝阳市 其他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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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市京沈线蒙古营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蒙古营桥位于国道京沈线朝阳北票市境内,受交通量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桥梁主体病害较多,承载能力不能满足通行要求,经检测论证为四类危桥。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 对桥梁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186米,中心桩号为K557+228(统计桩号为K557+231),与河道交角90°,两侧共设桥头引道60米。

结合施工实际需求,现对本项目施工劳务合作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结合施工实际需求,现对本项目施工劳务合作进行采购。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如所在省份已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则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所在省份已取消施工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则提供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开可查的政务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或公告)。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劳务结算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合法身份证明且在供应商单位从业任职。

(2)安全管理员(1名):具备合法身份证明且在供应商单位从业任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 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链接])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链接])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5760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6785654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24-67856540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jtyhzb_hj@[链接]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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