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GHJ-HZ-202510001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居贤路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居贤路改造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品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滨江大道与恒业路交汇处滨江公园壹号写字楼2c座50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492,286.00元 | 89.7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居贤路改造项目):
工程类(陕西品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居贤路改造 |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以及照明工程。线路全长0.289km,道路宽度5~6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边沟为混凝土边沟。污水主管道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管径为DN400mm。给水主管道采用聚乙烯PE100级管道,管径DN160mm。电缆保护管采用2根Φ160MPP管。通信管道采用2根Φ11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路灯采用单臂LED太阳能路灯,功率为10OW,布置形式采用单侧布置,路灯安装高度为7m,标准段灯杆基本间距为25m左右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 | 60天 | 白强 | 陕261121342387 | 1,492,286.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红娥(采购人代表)、石万平、侯明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费缴存账户:开户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兴汉东路支行,账号:961071013000363903(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居贤路改造项目 | 1.344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与电子版一致的响应文件,胶装成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便于存档,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文件1份(以U盘为载体,电子版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软件版本)。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朱家营53号。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3、地址及联系方式: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朱家营53号(0916-88176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利民东路与团结巷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方式:5374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朱家营53号
联系方式:0916-8817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6-8817667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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