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000G25081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5]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检测。
2.2建设地点:绥胜镇正白三村;新华乡红星村、兴发村、新安村;四方台镇富荣村、兴胜村;兴福镇二龙村、新城村、民权村、金林村、兴福村、隆太村、透井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工程检测(含桥桩完整性检测)、土壤及肥料检测。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进行原材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和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检测内容满足项目设计及高标准农田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33.22万元。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工程检测需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土壤检测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工程检测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土壤检测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5月-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2家联合体单位组成。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1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
联系人:侯鹏
联系方式:0455-276022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电话:0451-8289211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