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LNG牵引车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LNG 牵引车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交通车辆-LNG 牵引车采购(CHDTDZ079/18-QT-51901):5辆LNG牵引车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车辆-LNG 牵引车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无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LNG牵引车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同时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相应的授权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1 17:20到2025-06-18 17: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