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2号线东延线界牌站至书房站区间噪音整治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澄清文件(一)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
一、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3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2.4招标范围中删除“(3)地铁保护涉及的第三方评估工作”。
2.招标文件第4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
(1)3.1.4 注:B中“③‘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修改为“③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④企业类似业绩若为铁路工程的...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修改为“④‘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若为铁路工程的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初步验收报告扫描件,总承包人>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初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人员,须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初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招标文件第17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544899.5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6227.64元;规费55151.9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437308.77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5393780.0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1169.23元;规费57888.8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441683.65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
4.招标文件第40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1.4(2)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1)“一、单价遗漏的评审(3)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0%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0%时,...”修改为“一、单价遗漏的评审(3)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单价遗漏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其投标总价(修正后)的3%时,...”;
(2)“三、不平衡报价评审1.(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0%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2)若投标人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0%时,...”修改为“三、不平衡报价评审1.(1)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2)若投标人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0%时,...”;
(3)“三、不平衡报价评审2.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0%时...”修改为“三、不平衡报价评审2.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时...”;
(4)“三、不平衡报价评审4.①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0%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②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0%时,...”修改为“三、不平衡报价评审4.①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0%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②当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项目的金额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0%时,...”。
5.招标文件第303页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以上人员应附‘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扫描件”修改为“(1)以上人员应附‘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的扫描件”。
6.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重新上传,请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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