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千人以下打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各潜在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8)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②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要求;③类似工程业绩(供水工程)的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④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对应级别及以上水工建筑物;⑤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界定为10年(指201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8)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②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要求;③类似工程业绩(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工程)的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④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对应级别及以上水工建筑物;⑤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界定为10年(指201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补充本项目建筑物级别为5级。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变更,A值、G值作出相应调整,最终以答疑文件为准。4、此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本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上高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部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