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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信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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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 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5-20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589494.47元

最高限价:24589494.4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国资(公开招标)2025-20号

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24589494.47

24589494.4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信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二期)项目,主要构建3支撑平台+1管理平台+4服务渠道+N创新应用的“信服办”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及国产化适配迁移内容,其中,国产化迁移内容包括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一包)内容中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微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物流配套管理系统、网上政务服务主题分析、政务信息资源库、智能化大厅等内容。

5.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12个月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条款内容)】。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说明:

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0613日00时00分至202506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

3.1投标人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3.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 年 07 月09 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 年 07 月09 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等同时公告(涉及投标人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2.潜在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在确保清晰的前提下,每张最好控制在500kb内,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最好不要超过50MB。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100000.00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鸿

电话:0376-6861003、0376-6556789

地址: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新七大道北信阳榕基软件园 1 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史福洲

电话:1330376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福洲

电话:13303767757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监督一科

联系电话:0376-669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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