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09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广告物料设计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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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为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4层14号 | 800,000.00元 | 广告物料制作安装(百分比):49.5%广告物料制作安装(百分比):49.5% | 广告物料制作安装(百分比):4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为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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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广告物料制作安装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在1小时内(含节假日)响应,创新型画面设计2日内有初稿反馈,常规型画面设计1日内有初稿反馈;乙方接到修改意见后,1日内完成修改反馈。(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所有设计、制作、安装均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广告物料制作安装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在1小时内(含节假日)响应,创新型画面设计2日内有初稿反馈,常规型画面设计1日内有初稿反馈;乙方接到修改意见后,1日内完成修改反馈。(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所有设计、制作、安装均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澜月(采购人代表)、何承慧、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账号:79220100016778674;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沱中路31号、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
联系方式:08322256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玉屏街555号(悦动广场)4栋3楼附 308-311号
联系方式:0832-22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2-2242423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