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5001812-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812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028-61885270
供应商(乙方):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五路396号2号楼
联系方式:028-870399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 | 1(项) | ¥165,000.00 | ¥165,000.00 | 无 |
合同金额: 1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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