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203线K588+800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经嘎布拉嘎查,胜利农场五分场, 终止于胜利农场二分场村东X471线上,终点桩号K6+128.826,路线总长6.129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为30km/h,其中(1)嘎布拉至国堤段:路基宽9.0米,路面宽8.0米,胜利用大桥路面宽为11米;(2)国堤至胜利农场二分场段: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土路肩2×0.5米。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国道G203线至胜利农场联网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348314368@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
邮编:010052(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7: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
邮政编码:0281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75-521272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
邮政编码:010052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047252727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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