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绿化养护服务机构(中江项目二污)
的选聘告知函
一、服务内容
厂区绿化养护内容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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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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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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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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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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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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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次数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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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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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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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棵
|
2
|
施 肥
|
2
| ||||
浇 灌
|
12
| ||||
病虫害处理
|
4
| ||||
抗旱防冻
|
4
| ||||
2
|
灌木
|
修剪
|
1847.2
|
㎡
|
2
|
施 肥
|
2
| ||||
浇 灌
|
12
| ||||
3
|
草坪
|
施肥
|
20940.3
|
㎡
|
2
|
浇水
|
12
| ||||
拔草/除草
|
12
|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10月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4年10月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绿化养护与管理、苗木移栽等相关资质;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五)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3年10月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开展过一次类似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2-6)。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2-4)。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协议或承诺(格式详附件2-4、2-5)。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应就本次选聘报送相关参选文件,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2-1);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2-2、2-3);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承诺函、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如联合体协议书等);
4.报价(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选聘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2-7);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2-8);
6.服务方案(响应商自编,格式自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选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线公布报价;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在线记录原因并向参选单位公布,如需单位进行澄清说明的,可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四)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确认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三家则三家单位均进入第二轮报价),参选单位通过招采平台进行在线递交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同时开启第二轮报价;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询价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候选人排名;
(六)选聘结束后,采购人将选聘结果报公司内部决策,通过后将结果通知中选单位,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五、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参选单位通过西南联交所官网(https://***/
六、评分规则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第一轮报价排名前三名的单位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如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只有三家则三家单位均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
第二轮根据报价排名依次确定中选候选人。
七、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13.30074万元,绿化养护区域采用总价包干模式,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询价申请人认为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可在招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询价申请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招采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
(一)、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三)、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
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潜在参选单位在交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均不同,请各参选单位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2.保证金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参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注:①因参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参选单位和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参选单位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①在文件规定的参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③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④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参选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有效期内,参加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参选单位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代理机构有权在参选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参选单位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采购人的指定账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勃
电 话:13541759012
邮 箱:154118458@qq.com
绵阳弘润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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