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50403-01001
2.3建设目标:围绕“项目规范化、村庄美丽化、片区旅游化”目标,从改善基础设施入手,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质量运营管护,着力保障道路安全通畅、公益设施配套、村庄容貌改善,显著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红色旅游、民俗体验等打下基础,推进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力争在实施和美乡村片区建设中走在前列。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招标范围: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宁阳县伏山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道路及整修及飞线整治工程、照明设备安装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村级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工程、村内绿化工程、便民休憩场所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3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否则投标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投标文件等事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4.1时间:自2025年04月04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1日17时30分止;
4.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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