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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住院病案 数字化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GZXDL-2025-006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住院病案 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中的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更正为: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1分;带“▲”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10分,若响应为负偏离,一项扣2分,负偏离达5项本小项不得分;其它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31分,若响应为负偏离的,一项扣1.11分,负偏离达28项,本小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
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未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进行扣分。
注:1.投标人的“技术规格响应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2.现场演示要求:
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演示人数:不得超过2人(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演示设备:电脑等设备投标人自带(投影仪投标现场已具备,投标人不需另行准备),同时须考虑设备与投标现场设备的兼容性。
演示方式:多媒体
演示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签到顺序。
演示内容:投标人演示的内容不得与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的内容无关。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https://***/home/index.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5333号
联 系 方 式: /
2.交易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 系 方 式: 0755-88377572转2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
电 话: 0755-88377572转2331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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