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2025-05-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资金来自各学校、幼儿园食堂伙食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最高限价
成立询价委员会,由“教体局、中标供应商、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组成,每周或每两周到当地大型商超和大型蔬菜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一次食材市场询价,同一食材至少完成三家市场询价,以询价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期该食材结算单价的基准价格。
3.采购内容
提供米面粮、食用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蛋奶、调料、副食等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配送服务。
4.报价方式及结算依据
4.1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优惠率)报价,1%至99%。
4.2结算价格:本项目采购食材报价采用下浮率(优惠率)的报价方式,即结算价格=询价确定的基准价格×[1-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率(优惠率)]。确定的结算价格为全包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包含食材的购置、检验、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雇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除另行提出特定的食材深加工要求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登记证书等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