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JT招2026-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站智能型枪弹柜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JT招2026-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站智能型枪弹柜购置项目。 3.原公告日期及链接:10月16日20时17分,[链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现更正为: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授权书(中标后提供)。
现更正为:删除此内容。
3、原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查询的判决书中涉及贪污贿赂刑事案由;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链接])“供应商暂停名单”,且不处于“采购失信名单”中禁止参加采购期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现更正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和“第五章供货要求,九、其它需求7.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本项目货物对应的相关检测报告;若中标人无法按要求提供,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第二中标金额与第一中标金额的差价由第一中标人补齐。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供本项目货物对应的相关检测报告,则顺延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第三中标金额与第一中标金额的差价由第一中标人补齐。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供本项目货物对应的相关检测报告,则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现更正为:删除此内容。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技术评分标准(52分),其中售后服务方案(3分)、运输方案(2分)、可量化技术指标响应情况(35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2分)。
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18分),其中相关证书(6分)、业绩情况(12分)。 现更正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技术评分标准(47分),其中售后服务方案(10分)、运输方案(6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重要指标)(11分)、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普通指标)(20分)。
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23分),其中相关证书(3分)、业绩情况(20分),具体内容完整性,详见最新修定版招标文件。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项目实施的地点”: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将原有武器库室多余柜子搬运至指定位置(具体地址见附件),完成装卸、搬运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现更正为:成交投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将原有武器库室多余柜子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产品运输送达前,须派员前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秀英、八所、三亚、美兰、凤凰、洋浦、马村等7个边检站和定安轮训大队完成智能枪弹柜所需强弱电、网络线路及接入端口等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工作,确保智能枪弹柜安装、调试、上线等顺利完成,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装卸、搬运等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
(二)控制系统:8、可靠性: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3000小时。
(三)标准要求:7、采用虹膜作为身份验证方式的(如有),应符合《GB/T 37036-2021 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第4部分8.6相关要求,应符合在错误接受率(FAR)≤0.1%时,错误拒绝率(FRR)≤1%。
8、采用声纹作为身份验证的(如有),应符合《GB/T 37036-2021 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第5部分,声纹中8.1.1b增强级的相关要求,错误接受率(FAR)≤1.5%时,错误拒绝率(FRR)≤3%。
9、采用指静脉作为身份验证方式的(如有),应符合《GB/T 37036-2021 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第6部分,指静脉中10.1.2的相关要求,错误接受率(FAR)≤0.1%时,错误拒绝率(FRR)≤1%。
(五)智能型弹柜结构:6.枪锁使用寿命:枪锁启闭寿命≥500000次启闭循环后应能正常使用。
现更正为:删除此内容。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一)柜体规格:2、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4mm,外结构无缝对接;柜门开启角度>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专用柜质量小于340kg时,应配备墙体固定件,并应有相应安装说明书。
现更正为:(一)柜体规格:2、结构:智能型长短枪一体柜规格:≥长1000mm×深500mm×高1800mm;容量:≥8支长枪、20支短枪;智能型弹柜规格:≥长1000mm×深500mm×高1800mm;容量:≥10个子弹计数抽屉。箱体对角线误差<4mm,外结构无缝对接;柜门开启角度≥90度,柜体总重量≥340kg。专用柜质量小于340kg时,应配备墙体固定件,并应有相应安装说明书。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标注。
现更正为:普通指标现已重新标注▲;原标注●更正为标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内容’。
10、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要求中第3.售后服务标准要求:(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成交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7×24h服务响应,故障维修平均时间≤24h,关键部件更换时间≤12h。(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成交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7×24h服务响应,故障维修平均时间≤48h,关键部件更换时间≤12h。(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1、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 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学苑公寓B座A单元5楼501房。现更正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学苑公寓B座A单元5楼501房。 1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已涉及投标文件编制内容,请各投标人以本次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2、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边检总站联系方式:0898-66195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容天新 刘琼 13648606615 18184694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天新 刘琼
电 话:13648606615、18184694224
3、不明之处,欢迎相关供应商致电咨询了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0898-66195621
联系方式:李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1号A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容天新、刘琼13648606615、18184694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 0898-66195621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