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锦州市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凌发改发【2024】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和建设单位自筹20%,招标人为锦州市凌河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雨水管道工程
百股河东岸新建DN1200排水连接管线6.65千米,雨水管道布置在距离百股河东岸岸边12m,河道上游K0+000处,排入河道下游,管道终点K6+650,建议雨水管道纵坡为1‰,检查井约200个。用于辅助河道泄洪及城市雨水排放。
(2)防洪排涝配套工程
1)百股河东岸新建宾格石笼堤防总长约6.65千米,位于桩号K0+000~K6+650东侧,堤顶设置2%向内侧倾斜坡度。
2)河道清淤面积约518945平方米,平均清淤深度约 0.5 米,预计清淤量 259472.5 立方米,清淤总长度约 2499米。
3)清理河道及岸边植被垃圾约800立方米。
2.2建设地点:起点为锦州市凌河区范屯铁路大桥东南侧(下行)150米处,终点为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与小凌河交汇处。
2.3招标范围: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等相关技术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锦州市凌河区百股河防洪减灾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2.5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7日(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日期)。
2.7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3.3信誉要求:⑴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⑵凡被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7时0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其他: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s://ggzy.j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锦州市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电话0416-2912208。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锦州市凌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锦铁里32-1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416-2912838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16-2168555
传真:0416-2168555
电子邮件:910618287@qq.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416-2168555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16-2110841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