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58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5003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BZ5003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蒙城北路与金湖路交口东南侧,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2956?O(79.4亩)。拟建设总建筑面积为44244?O,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6570?O,地下建筑面积约17674?O。拟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6871?O,地下建筑面积13488?O)、室内训练馆,配套用房,协同西侧建设共享公共空间、配套服务用房,室外运动场、多功能活动场地及儿童乐园等全民运动健身场所和停车场等。(以上项目位置、所涉面积均为暂定)。
2.7 项目投资估算:32135.72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建设周期暂定10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绘、相关前期报批文本制作及装订、实施阶段所有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所有设计均需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设计范围及要求:包含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平衡、配套用房、室内装修、小市政、公共广场、项目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衔接、排水及市政衔接、景观绿化、机动车与非机动停车位及配套充电桩(包含管理系统)、管线综合、电气、标线、标牌、消防、人防、亮化、智能化、三网、水、电、气等设计。前期服务内容包括环评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绿色建筑文本、测绘、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项目设计所需的相关咨询评价、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上述涉及的专家评审或论证等一切工程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设计费中,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88.0万元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11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62721974。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1)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淮南北路与魏武路交口向南400米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周鑫
电 话:0551-6901652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孙云峰
电 话:0551-62721968、6272197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3C/p%3E%3Cp%3E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新版】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sso/%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p%3E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5201021000042188139738
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7255826043
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