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惠民便民服务举措,便利就医患者,我院计划在特定区域投放自助售货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自助售货机项目
2.投放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
3.项目内容:按照医院指定位置摆放14台自助售卖机,便民自动售货机销售护理垫、冰敷袋、口罩等卫生消毒用品以及生活用品、饮料、食品等,并向开封市中心医院支付管理费。
4.供应商数量:1家
5.服务期: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等相关产品经营许可文件,并且其经营范围须与比选范围保持一致。
5、供应商需对售货机内经营品种负责,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证所送品种的科属来源正确,保证不随意更改产品科属来源(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供应商无以下情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资格;
三、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开封市中心医院总务科领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后勤楼总务科
提交响应纸质文件(一份)须装订成册,并附上电子文件(一份),确保密封完好无损。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中心医院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河道街8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567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