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镇桃源村2025-1号地块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28
招标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开放、0578-33163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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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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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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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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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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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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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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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希盛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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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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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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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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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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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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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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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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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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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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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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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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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丽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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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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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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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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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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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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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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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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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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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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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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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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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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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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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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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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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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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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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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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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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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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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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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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2月 5 日至2025年12月 8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46990。
公示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 5 日 2025年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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