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服务项目”,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采购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更正内容
1.“二、资金情况:最高限价:92000元/年。(其中:红旗EH7牌轿车最高限价47000元/年;比亚迪宋牌越野车最高限价45000元/年)”更正为“二、资金情况:最高限价:90000元/年。(其中:红旗EH7牌轿车最高限价47000元/年;比亚迪海狮06牌越野车最高限价43000元/年)”;
2.“三、采购项目情况:一辆比亚迪宋牌越野车”更正为“三、采购项目情况:一辆比亚迪海狮06牌越野车”;
3.“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6年 1 月 6 日至 2026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时间及地点:磋商文件自2026年 1 月 16 日至 2026年 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中的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方式、资金情况、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文件获取等)均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
本更正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按更正后的采购要求准备响应文件,确保响应文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若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更正公告有疑问,可按原公告联系方式与采购人沟通咨询。
采购人: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柑子镇康宁街南段517号
联系人:寇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23379
邻水县柑子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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