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2510.22(1);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冰冻切片机等2种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最高限价:509700.00元;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冰冻切片机 | 320000.00 | 219500.00 |
2 | 自动组织脱水机 | 400000.00 | 2902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5.1采购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交货日期;
5.3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
5.4保修期:设备免费原厂保修期3年(包含所有问题);
5.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①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2 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结束之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1、供应商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出现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3、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不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且不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 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