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新学生餐厅后厨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390-SJZX-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SJZX-G2025-0003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新学生餐厅后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47.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1)中小企业制造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2)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09:30)前。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孟经纬联系电话:19941767870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南2000米。(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82b7a509-af83-4a45-82c7-bb54d07447f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
联系人:孟经纬
联系电话:19941767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晟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四海人家商业楼三楼
联系人:鹿洋
联系电话:1776827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鹿洋
电话:17768278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