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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格厂至东部湾1#能源站中水管工程

杭州市 其他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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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七格厂至东部湾1#能源站中水管工程
项目代码:
2605-330114-89-01-844773
招标人:
名称:杭州和达低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中心A1栋15楼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四楼
联系人:韩欣宇
联系人:董钰
电话:17316942341
电话:15068773020
标段(包)名称:
七格厂至东部湾1#能源站中水管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7639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一、延期通知: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如下: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4:00二、对投标人疑问回复:问1、招标文件中,要求沟槽回填采用流态固化土技术(如图1)。而施工图设计中水管道安装图中,管道沟槽回填采用细粒土回填(如图2)。清单中未采用流态固化土技术。 答:以图纸及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后续澄清修改说明。问2、中水管道横穿智格路(K0+195~K0+240)、横穿朝阳轮胎厂南大门道路(K0+977.493~K1+022.584)、横穿朝阳宿舍东出入口道路(K1+455.646~K1+473.937)采用埋地管,需要拆除并恢复两侧花岗岩硬质铺装、小花坛、人行道及沥青路面(见图3);智格路~1号大街段沿河道边绿地敷设需拆除并恢复多处花岗岩汀步及游步道(如K0+400、K0+775、K0+940)(见图4、图5、图6)。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上述项目。答:本项目①绿化地被清理,苗木迁移恢复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②人行道及沥青路面等恢复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③人行道及沥青路面等拆除内容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管网工程-道路拆除”中。问3、K1+690~K1+750.208段中水管设计管位位于七格路东侧人行道行道树位置,需迁移行道树及树池,管道施工完成后恢复。清单中未包含该项目。(见图7)答:本项目绿化地被清理,苗木迁移恢复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 21.其他中【“④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建筑垃圾:1、原道路沥青利用率达到80%;2、原道路水稳利用率达到80%;3、原道路塘渣利用率达到60%;4、工程渣土外运量总比减少60%;5、工程泥浆外运量总比减少30%;模板 平均周转次数为5次;围挡等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90%以上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为:本项目减量工作遵循“节约资源、深化设计、协同组织、优化工艺、闭环管理”的原则,通过方案优化、施工减量等措施,在不同施工阶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给水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 新建管道支墩基坑支护减量:对于新建管道跨河支墩施工,采用拉森钢板桩+内支撑支护体系替代放坡开挖,将开挖宽度控制在结构外缘+1.0m范围内,可减少土方扰动面积约60%,从源头削减余渣土产生量。(二)施工减量1.流态固化土回填:沟槽回填采用流态固化土技术。将沟槽开挖出的原生渣土进行场内改良,通过掺入专用固化剂制备成流态固化土(符合回填标准的自密实材料)。利用其高流动性与自密实性回填沟槽,取代外购砂石料,实现开挖土方100%原位资源化利用。2.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渣土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渣土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堆体顶部平整。计划用于流态固化土制备的渣土应单独存放,严禁混入砖石、混凝土块、钢筋、生活垃圾等杂物。无法就地处置的渣土,运至合规消纳场进行消纳。道路恢复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应用固化土减量:在道路基层施工中,将新建机动车道路基由100cm塘渣调整为50cm固化土(S08标号),新建非机动车道路基由60cm塘渣调整为50cm固化土(S04标号)。该措施一方面通过降低基层厚度直接减少土方开挖及材料用量,另一方面利用固化土可消纳工程渣土的特性,将废弃土方转化为基层填料,实现材料减量与资源再生的双重目标。2.道路结构层保留减量:经路面弯沉检测,部分路段(蒋墩路以东)既有路面结构满足主干路使用要求。本方案摒弃“挖除重建”的传统做法,采用铣刨加铺工艺,保留原有基层及底基层结构,仅对上面层进行铣刨并加铺新面层。此举可保留原有路面结构层,从源头杜绝大量结构废料、工程渣土的产生。(二)施工减量1.废旧沥青回收:铣刨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合料,由沥青生产厂家100%回收,经再生工艺处理后用于新沥青混合料生产。实现了废旧沥青材料的闭环循环利用,无需外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彻底消除沥青废料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2.废旧水稳利用:将废旧水稳料破碎筛分后作为再生骨料,掺加适量石屑重新拌合形成级配碎石,用于铺筑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垫层及部分排水管道垫层。3.废旧塘渣利用:废旧塘渣经筛分剔除超大粒径(>100mm)后,可铺筑于人行道结构层底部。4.区域协同资源化利用:固化土施工因场地受限,渣土无法就地固化,需委托具备固化土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行工厂化集中加工。同时本项目不提供渣土,固化土原料全部取自其他工程的外运渣土,加工后回用于本项目路基回填。该模式实现了跨项目的渣土资源化利用,有效消纳区域建筑垃圾。5.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废旧沥青混合料、水稳层、塘渣及工程渣土分别管理:沥青料随刨随运,减少暂存,避免暴晒雨淋,设专用存放区;水稳层与沥青层、底基层分层剥离、单独收集并剔除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并采取防雨措施,与塘渣、渣土分开;塘渣翻挖时与水稳料、沥青料、渣土分开,剔除大粒径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工程渣土设专用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物料均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时,运至再生建材企业或合规消纳场。⑤本项目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为:固化土(再生填料) :废旧沥青(再生沥青)。”】调整为【“④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建筑垃圾:1、原道路沥青利用率达到80%;2、原道路水稳利用率达到80%;3、原道路塘渣利用率达到60%;4、工程渣土外运量总比减少60%;5、工程泥浆外运量总比减少30%;模板平均周转次数为5次;围挡等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90%以上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为:本项目减量工作遵循“节约资源、深化设计、协同组织、优化工艺、闭环管理”的原则,通过方案优化、施工减量等措施,在不同施工阶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给水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 新建管道支墩基坑支护减量:对于新建管道跨河支墩施工,采用拉森钢板桩+内支撑支护体系替代放坡开挖,将开挖宽度控制在结构外缘+1.0m范围内,可减少土方扰动面积约60%,从源头削减余渣土产生量。(二)施工减量1.本项目沟槽回填采用细粒土回填。沟槽开挖产生的原状土,在满足回填土质要求且压实度达标的前提下,优先就地回用于沟槽及管顶回填,减少外购回填材料及渣土外运量,实现土方资源的原位利用。对于不合格的弃土,按规定运至合规消纳场。2.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渣土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渣土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堆体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的渣土,运至合规消纳场进行消纳。道路恢复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道路结构层破除范围控制:中水管道穿越既有道路时,按管道沟槽实际开挖边线精准切割破除,严禁超挖扩大破除范围;破除前先切割定线、分层破除,避免面层与基层大面积松动,从源头减少道路结构废料的产生量。(注:道路面层修复不在本次项目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实施。)(二)施工减量1.废旧沥青回收:铣刨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合料,由沥青生产厂家100%回收,经再生工艺处理后用于新沥青混合料生产。实现了废旧沥青材料的闭环循环利用,无需外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彻底消除沥青废料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本工程不含人行道及道路修复内容,回收的沥青料由建设单位或路面施工单位统筹利用,余同。)2.废旧水稳利用:将废旧水稳料破碎筛分后作为再生骨料,掺加适量石屑重新拌合形成级配碎石,用于铺筑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垫层及部分排水管道垫层。3.废旧塘渣利用:废旧塘渣经筛分剔除超大粒径(>100mm)后,可铺筑于人行道结构层底部。4.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废旧沥青混合料、水稳层、塘渣及工程渣土分别管理:沥青料随刨随运,减少暂存,避免暴晒雨淋,设专用存放区;水稳层与沥青层、底基层分层剥离、单独收集并剔除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并采取防雨措施,与塘渣、渣土分开;塘渣翻挖时与水稳料、沥青料、渣土分开,剔除大粒径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工程渣土设专用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物料均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时,运至再生建材企业或合规消纳场。⑤本项目应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为:再生水稳料:废旧沥青(再生沥青)。”】。;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文件的修改: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 发包人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本项目需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为: 固化土(再生填料) :废旧沥青(再生沥青) ;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比例为: 100% (其中杭建工〔2025〕118号中已明确的可适用部位中使用相应再生产品比例应达到100%)。”】调整为【“本项目需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本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为: 再生水稳料:废旧沥青(再生沥青) ;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比例为: 100% (其中杭建工〔2025〕118号中已明确的可适用部位中使用相应再生产品比例应达到100%)。”】。招标文件的修改: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 发包人 (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中【“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建筑垃圾:1、原道路沥青利用率达到80%;2、原道路水稳利用率达到80%;3、原道路塘渣利用率达到60%;4、工程渣土外运量总比减少60%;5、工程泥浆外运量总比减少30%;模板 平均周转次数为5次;围挡等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90%以上 ;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建筑垃圾:1、原道路沥青利用率达到80%;2、原道路水稳利用率达到80%;3、原道路塘渣利用率达到60%;4、工程渣土外运量总比减少60%;5、工程泥浆外运量总比减少30%;模板 平均周转次数为5次;围挡等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90%以上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为:本项目减量工作遵循“节约资源、深化设计、协同组织、优化工艺、闭环管理”的原则,通过方案优化、施工减量等措施,在不同施工阶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给水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 新建管道支墩基坑支护减量:对于新建管道跨河支墩施工,采用拉森钢板桩+内支撑支护体系替代放坡开挖,将开挖宽度控制在结构外缘+1.0m范围内,可减少土方扰动面积约60%,从源头削减余渣土产生量。(二)施工减量1.流态固化土回填:沟槽回填采用流态固化土技术。将沟槽开挖出的原生渣土进行场内改良,通过掺入专用固化剂制备成流态固化土(符合回填标准的自密实材料)。利用其高流动性与自密实性回填沟槽,取代外购砂石料,实现开挖土方100%原位资源化利用。2.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渣土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渣土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堆体顶部平整。计划用于流态固化土制备的渣土应单独存放,严禁混入砖石、混凝土块、钢筋、生活垃圾等杂物。无法就地处置的渣土,运至合规消纳场进行消纳。道路恢复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应用固化土减量:在道路基层施工中,将新建机动车道路基由100cm塘渣调整为50cm固化土(S08标号),新建非机动车道路基由60cm塘渣调整为50cm固化土(S04标号)。该措施一方面通过降低基层厚度直接减少土方开挖及材料用量,另一方面利用固化土可消纳工程渣土的特性,将废弃土方转化为基层填料,实现材料减量与资源再生的双重目标。2.道路结构层保留减量:经路面弯沉检测,部分路段(蒋墩路以东)既有路面结构满足主干路使用要求。本方案摒弃“挖除重建”的传统做法,采用铣刨加铺工艺,保留原有基层及底基层结构,仅对上面层进行铣刨并加铺新面层。此举可保留原有路面结构层,从源头杜绝大量结构废料、工程渣土的产生。(二)施工减量1.废旧沥青回收:铣刨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合料,由沥青生产厂家100%回收,经再生工艺处理后用于新沥青混合料生产。实现了废旧沥青材料的闭环循环利用,无需外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彻底消除沥青废料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2.废旧水稳利用:将废旧水稳料破碎筛分后作为再生骨料,掺加适量石屑重新拌合形成级配碎石,用于铺筑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垫层及部分排水管道垫层。3.废旧塘渣利用:废旧塘渣经筛分剔除超大粒径(>100mm)后,可铺筑于人行道结构层底部。4.区域协同资源化利用:固化土施工因场地受限,渣土无法就地固化,需委托具备固化土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行工厂化集中加工。同时本项目不提供渣土,固化土原料全部取自其他工程的外运渣土,加工后回用于本项目路基回填。该模式实现了跨项目的渣土资源化利用,有效消纳区域建筑垃圾。5.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废旧沥青混合料、水稳层、塘渣及工程渣土分别管理:沥青料随刨随运,减少暂存,避免暴晒雨淋,设专用存放区;水稳层与沥青层、底基层分层剥离、单独收集并剔除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并采取防雨措施,与塘渣、渣土分开;塘渣翻挖时与水稳料、沥青料、渣土分开,剔除大粒径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工程渣土设专用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物料均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时,运至再生建材企业或合规消纳场。”】调整为【“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建筑垃圾:1、原道路沥青利用率达到80%;2、原道路水稳利用率达到80%;3、原道路塘渣利用率达到60%;4、工程渣土外运量总比减少60%;5、工程泥浆外运量总比减少30%;模板平均周转次数为5次;围挡等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90%以上 ;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本项目减量工作遵循“节约资源、深化设计、协同组织、优化工艺、闭环管理”的原则,通过方案优化、施工减量等措施,在不同施工阶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根据工程特性,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给水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 新建管道支墩基坑支护减量:对于新建管道跨河支墩施工,采用拉森钢板桩+内支撑支护体系替代放坡开挖,将开挖宽度控制在结构外缘+1.0m范围内,可减少土方扰动面积约60%,从源头削减余渣土产生量。(二)施工减量1.本项目沟槽回填采用细粒土回填。沟槽开挖产生的原状土,在满足回填土质要求且压实度达标的前提下,优先就地回用于沟槽及管顶回填,减少外购回填材料及渣土外运量,实现土方资源的原位利用。对于不合格的弃土,按规定运至合规消纳场。2.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渣土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渣土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堆体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的渣土,运至合规消纳场进行消纳。道路恢复工程阶段(一)方案优化1.道路结构层破除范围控制:中水管道穿越既有道路时,按管道沟槽实际开挖边线精准切割破除,严禁超挖扩大破除范围;破除前先切割定线、分层破除,避免面层与基层大面积松动,从源头减少道路结构废料的产生量。(注:道路面层修复不在本次项目范围内,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实施。)2.道路结构层保留减量:经路面弯沉检测,部分路段(蒋墩路以东)既有路面结构满足主干路使用要求。本方案摒弃“挖除重建”的传统做法,采用铣刨加铺工艺,保留原有基层及底基层结构,仅对上面层进行铣刨并加铺新面层。此举可保留原有路面结构层,从源头杜绝大量结构废料、工程渣土的产生。(二)施工减量1.废旧沥青回收:铣刨产生的废旧沥青混合料,由沥青生产厂家100%回收,经再生工艺处理后用于新沥青混合料生产。实现了废旧沥青材料的闭环循环利用,无需外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彻底消除沥青废料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本工程不含人行道及道路修复内容,回收的沥青料由建设单位或路面施工单位统筹利用,余同。)2.废旧水稳利用:将废旧水稳料破碎筛分后作为再生骨料,掺加适量石屑重新拌合形成级配碎石,用于铺筑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垫层及部分排水管道垫层。3.废旧塘渣利用:废旧塘渣经筛分剔除超大粒径(>100mm)后,可铺筑于人行道结构层底部。4.分类收集及排放控制:废旧沥青混合料、水稳层、塘渣及工程渣土分别管理:沥青料随刨随运,减少暂存,避免暴晒雨淋,设专用存放区;水稳层与沥青层、底基层分层剥离、单独收集并剔除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并采取防雨措施,与塘渣、渣土分开;塘渣翻挖时与水稳料、沥青料、渣土分开,剔除大粒径杂物,设专用存放区;工程渣土设专用存放区,按可利用性分区存放。暂存物料均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边角压实,堆放高度不超过3m,边坡坡度不大于1:1.5,顶部平整。无法就地处置时,运至再生建材企业或合规消纳场。】。
行政监督机构:
钱塘区住建局
电话:
0571-89535608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9-30 15: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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