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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已由高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高数政【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高邑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284.4㎡,拆除看守所原有老旧建筑物及围墙等,本期总建筑面积为9874.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115.56 ㎡,主要包括监区2552.37㎡,武警用房及看守所业务用房4117.91㎡,拘留所1896.98㎡,附属用房548.3㎡;地下建筑面积为758.58㎡,主要为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附属配套等。看守所监区设计押量为220人;拘留所拘押人员为20人。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义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6 23:59:59
至2025-06-13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4011291电子邮箱:
gyxzbb123@163.com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高邑县看守所、拘留所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邑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垣冀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高邑县 |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
邮编:050000 | 邮编:050000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人:宋晓静 |
电话:0311-84031905 | 电话:18812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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