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平湖新村41处商业房产五年期租赁权
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平湖新村41处商业房产五年期租赁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H0QT26Z050495 | |||||
委托方 | 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公告及竞 价期限 | 1.公告期限: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 2.咨询展示期: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11时 3.竞价时间:2026年9月28日9:00至9:10(180秒延时除外)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 层数 | 建筑面积 (㎡) | 租期 (年) | 5年总租金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年) |
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平湖新村41处商业房产五年期租赁权 | 1-3 | 约3161.71 | 5 | 1641027 | 200000 | 500 |
备注:整体拍租,标的详情见“皖中信智力估字(2025)第A-290 号”评估报告。 | ||||||
1.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平湖新村。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属于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单独所有。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租,公告所载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意向承租人应于竞拍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应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 4.优先承租权提示:本项目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社区已确认优先权人名单、法律依据;优先权人必须在公告报名截止前完成全部报名、缴纳保证金手续,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拍卖人按规则核验优先权行权程序。 |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仅限于承租方从事依法合规的经营项目。 | |||||
租金及履约 保证金支付 |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按年度支付,从第4年开始每年递增5%; 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境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承租条件 | ||||||
1.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登记,即视同已实地踏勘,知悉房屋现状、原有租约、分批交付规则,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2. 公告面积仅作参考,面积差异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范围不含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 3.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出借、合作经营、抵押标的房屋。 4. 租赁期内水、电、燃气、网络、垃圾清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 装修方案须委托方书面同意,严禁改动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费用、日常维修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6.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 租金支付:按年度支付,第4年起每年租金递增5%;履约保证金=6个月的当年租金。 8. 成交后,承租人应当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作为本拍卖文件法定附件,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接受租赁合同全部条款,后期不得变更核心条款。 9. 租金发票、税费约定:出租方(西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取租金,依法开具租金票据;如政策允许开具集体收据,本项目明确:收据效力、承租方入账限制;租赁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纳税义务人承担。 10. 租赁期满终止,承租人硬装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不给予装修补偿。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1. 本次拍卖会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竞价网址:http://***: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E3%80%82%3C/p%3E%3Cp%3E 2. 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系统按“电子竞价+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受让方。 3. 请按本公告公示的竞价时间及时有效地进行网络竞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9月24日11时前将交易保证金 200000元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意向承租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缴纳,付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借用第三方委托付款等缴款方式,否则将取消竞拍资格。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账号:181272902904 开户行:建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账号:6232811680000702614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1: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安庆市戏校南路90号三楼; 3.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交易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5.工本费缴纳: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400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 《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戏校南路90号三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报名证件领取。 | |||||
交易保证 金处置 | 1.未能竞得标的且无违规的意向承租人,交易保证金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原账户不计息退还。 2.承租人交易保证金,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由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交易保证金退款手续。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意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意向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
异议 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戏校南路90号三楼 ,联系电话: 13705562529。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 费收取 | 需缴纳材料费400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EF%BC%89%EF%BC%8C%E8%AF%A5%E5%85%AC%E5%91%8A%E5%86%85%E5%AE%B9%E4%B8%BA%E5%87%BA%E7%A7%9F%E5%85%AC%E5%91%8A%E7%9A%84%E7%BB%84%E6%88%90%E9%83%A8%E5%88%86%EF%BC%8C%E5%AF%B9%E6%84%8F%E5%90%91%E6%89%BF%E7%A7%9F%E4%BA%BA%E5%85%B7%E6%9C%89%E7%BA%A6%E6%9D%9F%E5%8A%9B%E3%80%82%E6%84%8F%E5%90%91%E6%89%BF%E7%A7%9F%E4%BA%BA%E5%BA%94%E4%B8%BB%E5%8A%A8%E4%B8%8A%E7%BD%91%E6%9F%A5%E8%AF%A2%E3%80%82%E5%AE%89%E5%BA%86%E5%AE%87%E8%99%B9%E6%8B%8D%E5%8D%9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4%B8%8D%E6%89%BF%E6%8B%85%E6%84%8F%E5%90%91%E6%89%BF%E7%A7%9F%E4%BA%BA%E6%9C%AA%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7%9A%84%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6.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表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拍成功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 ||||||
八、联系方式 | ||||||
1.委托方: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平湖新村3号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 13866095231 2.代理机构: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戏校南路90号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严女士 13705562529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平湖新村3号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8155697970 | ||||||
九、附件 | ||||||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网络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一旦参加竞拍,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拍成功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面积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 ||||||
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宇虹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市迎江区西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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