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如东锦恒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位于江苏省南通市中东部,线路起自既有南通站,向东经通州区,终至如东县,新建正线长度约为53.671公里,联络线长度约为2.545公里,全线设南通(既有)、南通州、如东东共 3 座车站,设计时速为200公里/小时,项目建安费估算约为50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为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包含站房设计及联络线),主要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本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需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专项设计、专项评估及安全评估等相关工作(包括勘察、定测、补充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精测网和相关专项设计、专项评估及安全评估,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招标工作,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和检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营配合、竣工验收和正式验收、保质期的服务等)。
(2)本项目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河道补偿设计、立交同步实施工程设计等,具体内容为:
a、三电及管线迁改设计:包括电力、通信、信号、广播电视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电磁防护、油气管道设施的防护,给排水管道设施等工程的迁改方案设计,通过行业或业主组织的评审。在铁路初步设计阶段,完成迁改工程数量统计,编制迁改方案及费用估算。
b、河道补偿设计:有关的工程地质勘探、河道水文调查、河道断面测量、河工模型试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部分移建、新建等项目如涉及立项等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协助施工及监理等招标、施工配合、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工作),包括因铁路线位调整、桥墩调整造成的重复工作以及根据需要编制河道补偿工程的施工方案或者指导性施工方案。在铁路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全线河道补偿工程数量统计,编制补偿措施、费用估算以及设计图纸。
c、立交同步实施工程设计:铁路建设项目跨越国省道引起的国省道规划实施空间减小, 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同步实施工程或重要节点的方案设计,并获得交通主管部门认可。
(3)专项评估:除土地组卷报批(含先行用地及土地复垦)及林地组卷报批(含先行用地)由招标人自行招标之外,本项目专项评估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公路立交安评、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地震安全评价、文物调查勘探、文物保护评估等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专项评估。
(4)BIM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招标人相关BIM管理要求完成BIM技术及智能化、信息化设计文件编制。
(5)安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军事安全评估、涉及铁路营业线安全评估、涉及公路安全评估、涉及地铁安全评估等相关建(构)筑物安全评估。
2.3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即TSJYTL-KCSJ标段。
2.4工作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含国家验收)、正式开通的全过程研究、勘测设计及相关服务,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作周期要求如下: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按照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开展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设计周期需满足工程总体筹划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对工程实际进度的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二种资质:
(1)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铁道行业甲(Ⅰ)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成功获批的设计时速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注:上述“成功获批”指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下同)。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成功获批的设计速度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单位数量不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要对项目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并满足资格条件中第3.2项及第3.3项的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2)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的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项目及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施工图审核项目,招标人首先推荐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已在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勘察设计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得再被推荐为南通经苏州嘉兴至宁波铁路如东延伸段施工图审核项目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相关工可资料在“电子交易平台”图纸处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预约、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申请预约和生成报表,交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 日10时00分。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锦恒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118号
联 系 人:张鹏飞
电话:1876247755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 系 人:周春、黄冉
电话:18395583798
工作QQ:2100694131
E-mail:2100694131@qq.com
9、其他说明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证书、人员业绩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人员证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5、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交通大厦
电话:025-84329237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