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涪陵高新区宗地编号为FL2023-06-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项目用地面积4706平方米)的价格评估。 |
采购人 |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 |
服务内容 | (一)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政策文件规定,参照正常市场价格水平及甲方相关合理要求,完成涪陵区宗地编号FL2021-06-6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4706平方米)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目的是为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补偿价格提供参考依据等。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评估报告(纸质档5份,电子档l份),评估结果需取得有效的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备案的电子备案号。 (三)乙方出具成果报告前,应当经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前,乙方应当对结果进行严格保密,禁止擅自向第三方单位或个人透露,否则将视为合同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保障对上述宗地的调查、评估客观、真实。 (五)本次中介服务费为包干价,乙方需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调查费、资料费、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成果编制费、税金、风险费用、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甲方不负责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乙方收到甲方评估任务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评估调查并出具项目评估成果。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延迟提交成果。 |
服务金额 | |
金额说明 | 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8号)收费标准的70%为最高限价。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8-18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89676634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采购说明-收回FL2021-0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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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详情请见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