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双港中学 天津市双港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KX-23702609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双港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双港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3-8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X-23702609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双港中学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5361万元 最高限价:225.533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一小时内进行打印存档。(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7、根据《关于 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6年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者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9日到 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3-801 方式:(1)现场领取(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jinkexintj2026@[链接]。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文件领取表电子版。3)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磋商文件费用。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领取表及磋商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5)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3-801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3-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双港中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920号(双港镇段) 联系方式:1850265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16号B-2号楼-3-801 联系方式:022-839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 话:022-83972166 天津金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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