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BZ0023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BZ00239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外环东路与泥河路交口
2.6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11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新建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综合保障用房、查验中心、科目一室内考场等,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5932.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保期满止(暂定13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庐江县“十四五”县城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工程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新建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综合保障用房、查验中心、科目一室内考场、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及其他所有配套建设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3.4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标段简称:1标段建设银行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623281163000021973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20010372048366600010266开户银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1017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工商银行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号:130207103800215588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