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2025108A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壹拾柒万元整(2170000.00元)
评审得分:91.2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灵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项目,图斑补充调查,形成调查成果数据(位置核准定位、信息核查采集、类型判定),镇村开展举证材料制作与收集,数据平台填报,处置材料及佐证材料上传。需满足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
彭科翔(组长),白洪伟,陈琼,李金亮,王璐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3.1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谊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汽车城14号楼209室,联系电话:1894990909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广场东路灵璧县政府东北侧约260米
联系方式:13855748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谊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汽车城14号楼209室
联系方式:1894990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越、代礼
电 话:13855748377、1894990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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