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认证“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三、原招标公告中“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代码:115225010097062888”修改为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部门代码:11522500009700249D”
最新投标截止时间请查看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特此澄清。
招标人: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文件预览:答疑澄清公告.pdf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5.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