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先导工程施工项目(XDGC-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先导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6〕6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徐圩新区管理办公室以徐圩交建许字(2026)000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DGC-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拟在依托工程拟利用一港池南侧岸线 564m 建设 2 个 10 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 15 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本工程作为其先导工程主要完成水域的疏浚工作,总疏浚方量约 1008 万m³,项目总投资约18249.44万元。
结合后续码头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本工程疏浚按“先形成基本水域条件、后完善设计水深、交工前疏浚复核”的原则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以满足围堤稳定和形成基本施工、通航水域条件为重点;第二阶段结合码头水工结构方案、基槽开挖要求及稳定处理措施实施二次开挖;第三阶段根据施工期回淤及测量复核结果进行交工前维护性疏浚复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XDGC-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上述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13#-114#通用泊位工程先导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水域的疏浚工作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
一阶段疏浚施工期6个月,二阶段疏浚施工期:2.5个月,三阶段疏浚施工期:1.5个月。三个阶段总控制工期约 10个月(各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工程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下同)疏浚工程的施工项目(对应疏浚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疏浚工程量不低于500万m3,下同);
注: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上述要求的项目也予以认可,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③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下同)疏浚工程施工项目(对应疏浚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疏浚工程量不低于500万m3,下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注: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上述要求的项目也予以认可,下同。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
(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3名)。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一个月(2026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1.5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中至少包含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1艘,该船舶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船舶均可。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以投标文件投标报表“表9 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中填报内容为准,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船舶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技术性能指标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报表中填报或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如拟投入本项目的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为租赁的,还需在投标文件指定处附租用船舶的租赁意向协议和该船舶的主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子公司的船舶设备(租赁或自有)可视为母公司(租赁或自有),母公司的船舶设备(租赁或自有)不视为子公司(租赁或自有),子公司之间的船舶设备相互不视为(租赁或自有);融资租赁方式视为自有。若出现母公司投标中拟投入的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等属于子公司所有的情况时,投标人除了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母子公司关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15194/OP/[%E9%93%BE%E6%8E%A5]%EF%BC%8C%E4%B8%8B%3C/u%3E%3C/b%3E%3Cb%3E%3Cu%3E%E5%90%8C%3C/u%3E%3C/b%3E%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宿连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港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A座918室
联系人:周业高;联系电话:0527-8052368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系人:刘兴宇、伏泽宇;项目负责人:康衡
电话:0518-85515121
E-mail:Jtzxnorth@[链接]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链接],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23时59分。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4开标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在上述内容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评分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得0分。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兴宇、伏泽宇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电话:0518-85515121
8.7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徐圩新区建设局(招投标办)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大楼401室
邮 编:222065
电 话:0518-822560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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